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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第一次跨進警察局~原因......就是室友錢被偷了~

因為現場沒有被破壞~而且其他人東西也沒被拿走~因此說是內賊~

禮拜四發生的事情~今天去報案~於是每個人去警察局作筆錄~

進警察局~第一個室友先做筆錄~警察要我和另外一位先坐下來~拜託那沙發椅不知道多少怪人坐過我們才不想勒~

因此就這樣站了30分鐘~之後才換到我~我只能說警察不知道是打字慢還是怎樣~弄老半天~我都想幫他打字了~

還好換了另外一位~他只花了10分鐘就好了~接下來另外ㄧ位室友只花了5分鐘~

現在我們三個人被當作嫌疑犯~我們都很不爽~有採到指紋兩三天就會知道比對結果~

最好是明天就可以出來~還我們無辜的人一個清白~

真她媽的衰..................我罵髒話可以原諒我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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